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中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截止日期在2021年5月29日至8月31日之间(含5月29日和8月31日)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以及被盗抢车其他指标申领期限,统一延长至2021年9月1日。鉴于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网上申请,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。
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中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截止日期在2021年5月29日至8月31日之间(含5月29日和8月31日)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以及被盗抢车其他指标申领期限,统一延长至2021年9月1日。鉴于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网上申请,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。